為深入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加強貨運源頭企業貨物裝載環節的監管,近日,市交運局約談我市高頻超限企業,并對其進行處罰。該處罰是蘇州地區根據江蘇省“一超四罰”相關規定實施的首例處罰。
市交運局按照《江蘇省貨車超限超載“一超四罰”實施細則》,對企業做出了停業整改一周的處罰,要求運輸企業盡快落實內部整改,這是該細則自去年9月1日實施以來,蘇州地區實施的首例處罰。“一超四罰”是指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在執法中發現超限超載車輛,除依法責令卸載并處罰外,應將有關信息抄送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照《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的規定,對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和貨運車輛駕駛人、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的貨運車輛超過本單位貨運車輛總數10%的運輸企業實施處罰,并按照道路運輸條例的規定,對貨運場所經營者實施處罰。
通過約談,企業負責人表示將加強企業內部車輛駕駛人宣傳教育,充分認識超限超載的危害,承諾做到主動遏制違法超限超載行為并立即整改,共同維護路橋安全和暢通。下一步,市交運局將建立高頻超限企業約談機制,進一步落實“一超四罰”制度,有序推進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
加強超限超載治理
約談高頻超限企業 |